和单臻梦并肩走在马路上,她似乎还余兴未尽,星目微眯,眉眼弯成了一轮月牙。
这是自他们认识以来,程佳秀第一次看到梦姐如此的开心,他的心情也不由得跟着一起变得欢乐起来。
单臻梦主动伸手牵住程佳秀。
“如果时光能就此停住,那该多好。”她心想着。
似乎是知道经此一别,再见面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两个人就这么在大街上漫无目的乱逛。
越是临近岚姨的酒店,她的脚步越发慢了,恨不得一步当成两步走。
“没事的,等我一有时间就去看你。”
程佳秀在门口看着她三步一回头念念不舍的模样出口安慰她,底气却不是很足,他也明白,升入高三,必然不可能像现在这般悠闲了。
“那还不如等我有空了回来找你。”单臻梦笑了笑,没有把心里话说出来。
她终于停住了脚步,然后转过身迅速扑进他怀里,小脸埋在他的胸口小声警告他,“亲爱的,答应我,不可以忘记我。”
单臻梦用力扣紧了他的身体,洁白玉臂上的毛细血管因为用力过度而凸显出来,仿佛害怕一松手他就长翅膀飞了似的,她抬头在程佳秀脖子上重重“咬”了一口。
临分别前,她在程佳秀的手机里录入了自己的指纹,然后把自己的手机屏保换成了两人的合影。
同样让人心烦意乱的炙热,乡下不同于城市,一碧如洗的蔚蓝天空,风儿吹过,压低旷阔无垠的金黄色麦浪,岸边的林木也跟着翩翩起舞,深吸一口夹杂青草芬芳的清新空气,身体里疲劳的细胞像是一下子补充了活力重新活跃起来。
老家的房子背靠一滩湖泊,湖泊很小,大概只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但是因为上游连接着山涧,下游汇入小河,每逢冬天,河里的部分鱼儿会选择从河里游进湖里躲过寒冬。
沿着山谷的小路往里走,两侧的树木逐渐高大起来,程佳秀凭着记忆徒步不断穿行在其中。
至少过了有一个小时,回头望去,村子彻底隐没在视线里。
程佳秀提了提背包,扶正遮阳帽继续前行。
这要是换做一般人,走了这么长的路,哪怕不是汗流浃背至少也是气喘吁吁了,程佳秀却依然脚步轻快,甚至临近目的地,他还稍微提了提速。
这里就不得不夸奖叶姨的手艺,薄薄的衣服不知是用什么面料制成的,布料贴在肌肤上非常丝滑,几乎让人感受不到重量,深色系面料只能恰好看到外露的皮肤部分,同时具有很强的反紫外线作用。
耳畔传来溪水淌过石块的声音,程佳秀站在岩石上歇脚,顺便俯瞰山下的风景,清风拂过,树木沙沙作响,他掏出相机拍了几张照片。
再前行百来米,程佳秀右拐,消失在供行人来往的道路上。
目的地,到了。
从背包里取出紧身衣换上,程佳秀低头看了看脚趾,或许他看的不是脚趾。
把换下的衣服整齐码好放在一块相对平坦又不至于离开自己视线的石头上,将所有行李一股脑全部压在上面。
伸手测了测水温,冷冽的山泉水冻得他一哆嗦!
进入水中向前走去,水面最高处与膝盖持平,行至一处涯壁下,程佳秀开始活动身子。
裸露的岩体长年累月被上方奔流而下的水流冲刷,表面有些光滑。
选好位置,程佳秀如电视里那些入道的僧人一般,一动不动在瀑布下方打坐,任由飞流直下的白练浇灌自己的身体。
这种行为他已经坚持了好几年,对于程佳秀来说,既是苦修,也是享受。
一开始的时候,刺骨的冷水几乎冻得他跳脚,再加上担心周围附近会不会出现不知名生物,他总是无法安心下来,每隔个十分钟,他就不自觉想要睁开眼睛,一是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二是骨子里好动的性格作祟。
久而久之,当他习惯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里独处时,他开始东想西想。
独处的时光是漫长的,也没有可以观看时间的电子设备;清冽的冷水也让人无法入睡,他就只能这么清醒的熬过时间。
某一次,他突然开窍般和自己对话,把以前遇到过不知甚解的问题重新整理思路,捋顺逻辑。
就在这个过程里,他明白了一件事:与人争论,目的并不是纠正别人的观点,而是输出自己的价值观;而与自己争论,其乐无穷,因为先入为主的影响下,人们总喜欢观点先行,然后寻找证据作证自己的论点。
无趣的苦修里终于不再那么枯燥,程佳秀也能从最初的静坐十几分钟慢慢坚持到半小时,一小时甚至个把小时。
清净而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听着耳边水花四溅的声响,感受头顶柔软水流击打在天灵盖的微微痛感。
也许是长久的锻炼有了效果,或者身体有了抗性,程佳秀不再觉得那流水冷冽,更像是在帮他冲洗身体里累积的疲惫。
慢慢的,些许困意袭来。
他猛地睁开眼睛,视线聚焦在自己放置背包的地方。
察觉到他的醒来,那边的兔子惊慌失措逃回自己的洞穴里。
程佳秀走到背包旁边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竟然才过了不到一个小时,但是……他摸了摸肚子,从背包里取出便当和水。
盒子打开的瞬间,香气四溢,绕是他肚子并不太饿也有了胃口。
余光里,有一双目光正在紧紧盯着他。程佳秀用夹起一筷子胡萝卜,朝那边的小可爱扬了扬手。
兔子没有理会他,但小爪子却是不安的一直扒拉鼻子。
程佳秀把胡萝卜丢到靠近洞口的位置,那只灰色兔子也不为所动。
直到程佳秀补充完能量离开后它才慢慢挪动身子,试探着离开洞穴,等到靠近胡萝卜时张嘴迅速叼住就往回跑。
连续几天,程佳秀都按时前来苦修。
那只兔子也许是尝到了甜头,又发觉程佳秀没有攻击性,胆子也肥了不少,虽然每次还等着他投喂,不过活动范围大了不少,直到程佳秀恶作剧给它丢了一颗辣椒,看到它不停扒拉舌头的样子十分有趣。
八月,中旬,末伏。
推开窗户,朝阳穿过云霄打破清晨,阳光洒落在窗台。
程佳秀收拾妥当,带上需要的材料前往县城,进入S 大之前,需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说,拿这些材料去县政府盖公章。
正要走进办公大楼,程佳秀发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
“纪雪宁老师?”
女人站在一楼的办公室门口,背对程佳秀似乎正在出神,听到声音,她有些茫然回过头。
“嗯?是,在叫我吗?”同样的不确定语气,女人转过身略带疑惑看着眼前秀气的稚嫩脸庞。
她大概是不记得自己了,毕竟一转眼已经过了八年时间。
“纪雪宁老师,你好!”程佳秀走到她跟前主动打招呼,“我是程佳秀,您还记得我吗?”
她或许真的不记得自己了,女人看着程佳秀皱眉作思索状,努力回想这个名字,过了许久,有些尴尬的和他说道,“不好意思,可能是上了年纪,记忆力不太好了。”
“纪老师,东西给你整理好了,进来拿吧。”正欲开口,办公室里传出呼唤她的声音。
“你先等一下,我拿些东西。”
“我和您一起进去吧,刚好我也要找这里的办公人员。”
“纪老师,试卷都给你放在这个文件袋里了,你看下有没有遗漏的。”工作人员对进来的纪雪宁说道。
“好的,谢谢您,麻烦您了。”纪雪宁微笑着向对方道谢。
“不客气,小事情,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就是。”
“你好,请问找谁?”工作人员把目光转投到纪雪宁身后进来的程佳秀。
从背包里拿出那些材料稍作检查,放在办公桌上交给对方。
工作人员拿起来看了看,不自觉挑了挑眉,“请稍等一下。”
这客气的态度无疑让纪雪宁微微侧目,不过没有表现得太明显。
翻开尘封的记忆,那是六年级最后一个夏天,学校里栽种的芒果树到了丰收的季节,不少学生迫不及待爬树摘果解馋。
那时的乡下,条件比现在差的远了去,程佳秀一周的零花钱,只有0.5 元。
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考虑,学校组织了一次摘果活动。
彼时的秀秀,性格那叫一个野,不是皮一下,而是皮几万形容,自然是打头报名上树大军。
或许真的只是同学间的打闹,也有可能是他平日里的行为引起了一些人的反感,当程佳秀伸手要去挂树梢末端那颗丰满果实的时候,后面的人突然使力踩了他的枝干。
他挂到了那颗芒果,同时失去了重心,耳畔传来一声声尖叫,钻心的痛疼深入骨髓,他想用力喊叫,喉咙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模糊的视线最后看到有人惊恐朝他跑来。
“嗯呃~ ”颠簸的震动刺激到了伤口,他难受得哼哼唧唧。
“孩子,没事的,呼~ 呼~ 马上到医院了,坚持一下。”纪雪宁抻了一下背后的小男生,素净的鹅蛋脸因为短时间内剧烈运动布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湿透的衬衣,不只有自己的,还有男生的冷汗。
虽然那时程佳秀瘦的只有50斤,不过纪雪宁本身就没有什么力气,顾不上踩断的凉鞋鞋跟,她背着程佳秀一路奔到医院门口,等到护士们手忙脚乱把程佳秀接走后,她也因为体力不支昏倒在了门口。
程佳秀因为右手骨折错过了小升初的考试。
中秋节,黄萦歌回来和父母谈了一次,带走程佳秀,只在每年暑假后半段放他回来过一个月。
他突然想起当时放孔明灯的时候,黄萦歌问他许了什么愿望,他当时心里想的是——要是纪老师还能当我的老师就再好不过了。
“小学的知识点幸好没那么重要,后来我妈请了黎娴学姐,就是我现在读的高中一个学姐帮我补课……”和纪雪宁并排走着,程佳秀给她口述自己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