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有些人转身就走,一别即是一辈子;有些人则纠缠不休,挽回不止,总奢望着重归于好、破镜重圆的那天。这两种选择都无可厚非,都值得尊重,但一旦做下决定,就要努力去坚持,不能犹犹豫豫、畏畏缩缩,甚至一边挽回一边唉声叹气,这样只会让自己更加痛苦,甚至牵涉到对方,彼此折磨,两败俱伤。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失恋者更倾向于挽回,这些行为背后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一、“我只想选择一个令自己满意的伴侣,至于这个人是不是前任,不重要”
当初分手的原因可能是一方或双方都不够爱了,也或者是由于某种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但感情世界往往没有这么泾渭分明,不爱了的可能还会重新爱上,曾经解决不了的放到现在可能都不算事,如果你找前任或者前任找你复合,这是成熟后的你们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我想这样的感情是值得祝福的。
荔枝和大明有过一年的恋情,当初因为年少懵懂,对感情都没那么重视,因为一点小事吵着吵着就闹起了分手。分就分,荔枝分手后就只身去了其他城市打拼,大明则忙着家里的生意,两个人都很大气,分开后谁都没理睬过谁。
五年过去了,荔枝和大明意外在一场酒会上相遇。甚至都忘记彼此还谈过恋爱,仅仅出于他乡遇故知的亲切感,荔枝端着酒杯婷婷袅袅地上前打招呼。大明盯着这个满脸笑意突然闯过来的陌生女人,半天才反应过来,连连惊呼她的名字。
彼时的荔枝,在大城市几经沉浮,有过一段失败而短暂的婚姻,最终在世界五百强企业站稳脚跟,成为一名体面的高级白领。而大明则经历了家里生意失败、父亲抑郁而终的重大变故。
两个人经历过人生起落的人聚到一起,突然有了很多共同话题可以聊,大明理解荔枝这么多年来独自漂泊的孤独和不易,荔枝懂得大明失去亲人的那种痛苦。两个已经成熟的人自然而然地又走到了一起,和五年前截然不同的是,他们已经学会珍惜和经营幸福。
像荔枝和大明这样,有些当初假性分手的情侣,兜兜转转一圈过后还能重新走到一起,此时的两个人经过岁月的历练已经变成了更好的自己,他们的爱情也变成了更好的爱情。所以与其说他们是旧情复燃,还不如说是两个全新的个体轰轰烈烈地相爱了。
然而生活不是小说,老天不会刻意安排某些桥段让走散的人阴差阳错地重逢,这时想要挽回的那方就要耐得住性子,要发挥主动性对自己进行高价值打造,对方还能不能重新爱上你往往取决于你有没有对TA形成二次吸引。
二、“分手了,原来我是最后一个得知真相”
俗话讲好马不吃回头草,但很多人一旦亲身经历分手,就会发现做匹好马真的太难。
分手后还找前任这种行为背后其实隐藏着很多潜在动机,有的人还爱,有的人不甘心,有的人害怕辛苦种下的一颗好白菜被其它猪拱了,还有的人仅仅不服气明明自己付出那么多为什么要由对方提出分手。
只要不想放弃这段感情,我们会有一万种理由主动去找前任复合,但我相信其中最令人黯然神伤的就是对方平白无故地单方面结束关系。
如果我的男朋友不爱我了,想和我分手,他能把我约出来心平气和且条理清晰地和我讲清楚他甩我的原因,感情诚挚的话再郑重地递上来一份洋洋洒洒几千字的分手信,我想我的悲伤可能也不会那么盛大,失恋后至少不会在自己为什么被甩上面劳心伤神。
负责任的爱情应该有始有终,他给了我充分的分手理由,让我们名正言顺地结束这段关系。这其实没什么,爱情不是一份长期契约,它往往依据感觉而定,当感觉不在了,这份契约也不可能再把两个人硬生生捆绑在一起,我们当初在恋爱开始时就应该想到对方或自己随时都有可能解除约定。
所以无论开始还是结束,爱情中的仪式感是很有必要的,分手怕就怕在名不正言不顺,你还没从他昨天的呢喃软语中缓过神来,第二天他就开始躲躲闪闪,或者干脆玩起了失踪。
凭什么?如果不爱了,如果见异思迁了,如果就是劈腿了,为什么不能坦白说出,另一方或许不该强行挽留,但至少该拥有知情权吧?
德国心理学家蔡格尼克在一项记忆实验中发现:一般人对已完成的、已有结果的事情极易忘怀,而对突然中断的、未完成的、未达成目标的事情却总是记忆犹新。
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上被称为“蔡格尼克效应”。
很多分手后还在苦苦挽留的人其实正是源于这种“蔡格尼克效应”,对方的闪烁其词没有给自己一种爱情中断的明确感,朦朦胧胧中感觉好像这段感情还是可以挽回的,于是我就想方设法去道歉、认错,不断放低姿态去纠缠,直到你点头同意复合为止。
无疾而终的感情就像一个缺了一小截的圆,失恋者拼尽全力其实也不过在努力把它修补圆满。我们无法带着一颗七零八碎的心继续去爱别人,于是不断找前任,明知是找虐,明知对方不会复合,可还是大义凛然地一个一个火坑往里跳,直到对方最终忍无可忍发话了:我不爱你了,求你以后别再打搅我。
心脏终于得到致命一击,内心尚存的那点希望终于被彻底毁灭,这个时候我们终于幡然醒悟,这个人是真的再也不可能了,我们终于不再纠缠,安安静静地找个地方用来疗伤。折腾那么久其实也不过是为了得到这个明确的分手信息,而这分明是在分手初期就应该获得的。
哀莫大于心死,心要不死,行为就不止。而分手时最基本的修养就是明确告知对方你心意已决,爱一个不可耻,不爱了也不可耻,大胆告诉对方,别不辞而别,别把TA晾着,这世界就会少很多闹得鸡飞狗跳的分手大剧。
三、“爱我的人为我付出一切,我却为我爱的人流泪狂乱心碎”
不知大家有没有过这样的体验:有人曾费尽心思地追过你,为你做过太多的事,甚至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你理解TA的深情,也感动于TA为你付出和牺牲的一切,他真的很好,但无论如何你都无法让自己爱上TA。到最后你伤害了一个人的真心,把它摔得粉碎,自己却无能无力。
但是你自己爱上并且疯狂追逐的人呢?动不动就消失,想找你时就找,不想找你时就像晾咸鱼一样把你晾起来,你不断抱怨TA的无情无义,无数次想过要华丽转身,但是当TA又回头找你、哪怕给你一丝丝念想时,你立刻就把曾经受到的伤害和轻视丢到九霄云外,张开双臂全身心迎接那个人了。后来TA又虐你千万遍,你仍旧痴心不减。
就像一首歌里所唱的那样:爱我的人为我付出一切,我却为我爱的人流泪狂乱心碎。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无法让自己爱上一个不爱的人,也无法让不爱你的人爱上你。爱与不爱就像宿命轮回般在不同的人之间纠缠不清,最后往往是被爱的有恃无恐,爱上的那个遍体鳞伤。
微博上曾有过很有意思的两句对话,问:为什么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喜欢我的人我不喜欢?答:等你想明白为什么你不喜欢那个喜欢你的人,你就知道为什么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了。
是的,大概因为TA喜欢足球而我姓方、TA喜欢黑色而我姓白、TA喜欢喝汤而我姓范吧......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同样也不需要理由。
这里面其实就涉及到两个问题:在感情中我们还要不要去追求或者挽留一个已经明确说明不爱我的人?我们还要不要给爱我而我却不爱的人追求自己的机会?其实归根结底总结起来就一个问题:不爱可以变为爱吗?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但这里面存在一定概率上的问题,在不同的人身上也存在差异。一个人不爱你就代表TA无法接受现在这个你,要让TA的不爱变为爱就意味着你要改变自己,只有改变自己了,TA才能以新的眼光看待你,你们之间才会存在新的可能性。
怕就怕在有些人雷打不动地保持自身状态不变,然后靠死缠烂打、围追截堵的方式去试图感化对方,这是很不明智的,对方逆反心理严重的可能就直接和你断绝一切来往,从此TA的世界对你筑起高墙。
但是一个人的改变也是有界限的,TA要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嫌弃你,你也不可能回炉重造。但如果TA认为你举止不当,表现得很没教养丢TA面,你完全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强化来调整自己的言行、仪态,使其符合TA的期望来博得TA的认同和欣赏。
不爱转变为爱,就看一方愿不愿意、能不能够改变,而另一方可不可以接受。
四、“我有一千次想要掐死对方的冲动,但只要TA给我一个拥抱,尖锐的情绪就会软下来”
智智和男友吵架了,跑来我家哭哭啼啼地控诉男友的几十条罪状:脾气臭啦、大男子主义啦、动不动就生气小肚鸡肠啦、我大半夜想吃烤红薯他装睡不给我买啦、还背着我和其他女生搞暧昧啦......我要和他分手!智智斩钉截铁地说。
作为智智的铁杆好友,我一听就炸了,向来娇生惯养的智智哪受过这些窝囊子气,这男友也当的太不称职了吧,分,必须分,我一边支持智智的决定,一边血冲脑门为智智打抱不平。
过了几天,我在大街上竟意外地遇见智智,她正一脸幸福地挎着男友压马路,我带着疑虑上前打招呼,智智一脸娇羞地拉着我解释他们又和好了。
回去时我想着智智男友刚才看我的眼神,客客气气中燃烧着小小的仇恨火焰,一定是智智那天回头就把去我家的事一五一十地和男友讲了,包括我对她分手决定的无条件支持,她男友一定误解是我从中撺掇智智和他分手的吧。
这件小插曲并没有影响到我和智智打小的交情,而我却越想越哭笑不得,我以为自己充当了为发小伸张正义的女侠角色,到最后却发现成了她男友眼中的二百五。
后来这对小冤家又多次吵架,智智依旧每次来找我哭诉男友的不是,依旧每次都态度坚决地要分手。我却不敢再随声附和了,只是一个劲地安稳她当下的情绪。
因为我知道无论每次他们吵得多么厉害,智智有多么难过多么歇斯底里,他们毕竟是真心相爱的,第二天智智收拾利落、化个美美的妆,又会小鸟依人地出现在男友身边。而我,也不想再做那个拎不清真相的二百五了。
有些情侣就是这样,大吵没有、小吵不断,每次都轰轰烈烈地闹分手,但不会真的分开。他们一贯相处模式就是这样,明明相爱,却互相打压,互相折磨,人家的爱情可能像一幅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油画,他们的爱情就像一出张牙舞爪、鸡飞狗跳的闹剧,但身处其中的人也自有一番趣味。
他们不在乎分手后谁先主动找的谁,谁率先示的好,只要一方想回头了,另一方就给台阶下。这样的爱情看起来不得安宁,但只要还爱,就有人乐此不疲。